第一督学责任区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五月份专项督导工作方案
2018年5月
一、督导目标:
为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推动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根据芙蓉区教育督导室工作要求,开展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专项督导,同时参与期中家长会,对芙蓉督导进行宣讲。
二、督导内容:校园欺凌、芙蓉督导宣讲
三、督导时间:5月11日至5月29日
四、具体工作:
1、学生问卷: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活动的调查、面对校园欺凌如何应对。
2、听取汇报:由校长或者副校长进行专项汇报。
3、参与会议:参与家长会,向家长进行芙蓉督导宣讲。
(由于家长会时间集中,东茅街、浏正街、五一中路三所学校由督学联络员进行芙蓉督导工作宣讲,课件由区督学提供。)
4、在校时间:每校半天。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2018年5月11日 |
修业小学(李友玲) |
八一路小学(伍海芳) |
2018年5月15日 |
东茅街小学 |
浏正街小学 |
2018年5月17日 |
五一中路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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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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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华小学 |
2018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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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怡小学 |
五、档案资料:
1、责任区留存资料:责任区工作会议记录、责任区督导方案、督导过程性资料(督导记录、学生问卷、家长问卷、督导现场照片等)、督导报告。
2、学校留存资料:(5月30日前)
(1)学校校园欺凌治理方案
(2)学校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始终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
(3)学校校园欺凌治理倡议书
(4)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制度
制度中要体现: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法;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止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出发规定。
(5)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6)预防校园欺凌告家长书
(7)专题教育资料: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止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
(8)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报道(如专题教育的相关新闻)
3、信息上传:一是上传好信息平台资料(完成时间:5月30日)。二是指导学校发布督导新闻上传至学校网站(完成时间:下校隔天)。
4、提交资料:责任区督导工作方案5月10日,其他资料5月30日前。